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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

转自:仪征广电网 时间:2007年6月19日10:6
 
项目
名称
行使
依据
收费依据,标准
承办
部门
承办
时限
1
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的审批
行政
许可
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,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412号)第309项
不收费
广播电视局社会管理科
20天
2
广播电视工程技术质量验收
行政
许可
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第2款
不收费
广播电视局社会管理科
20天
3
乡镇、机关、部队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审核
行政
许可
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
不收费
广播电视局社会管理科
20天
4
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
行政
许可
国务院令第129号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》
苏价费[1996]37号,苏财综[1996]155号,系统检验费,每座天线500元,每年交纳管理费400元
市广播电视局社会管理科
20天内上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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